
按照“创文”要求,为切实维护富顺县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和城市生活环境。经过前期试运行,公安交警部门于2021年 9月1日00:00启用6处货车限行电子抓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6处货车限行电子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1.二环路与光灯街交叉路口。
2.二环路与富州大道交叉路口。
3.二环路与钟秀路交叉路口。
4.老邓隆路晨光医院门口。
5.南环路晨光大桥东300米。
6.自富路丁海路口。
二、6处货车限行电子抓拍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行驶;
2、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监控设备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采集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8月24日
来 源:富顺交警 富顺融媒
编 辑:郭 顺
编 审:方文俊 潘劲松
监 制:杨 敏
总监制:罗怀成




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
下载“富顺眼”移动客户端,更多资讯一手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