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暑期即将结束,孩子们将重返校园,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您是否做好了相关的思想准备呢?为充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针对校外培训活动,我们向您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关于培训时间
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工作日内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二、关于培训收费
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非工作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费用。如您已提前缴费,请及时与培训机构协商办理退费手续或变更培训时间。
三、关于培训机构选择
截至2021年8月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324所(含教学点),“黑名单”11所,请您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让我们看看“白名单”有哪些?













看看“黑名单”有哪些?


四、关于合同签订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参加校外培训请一定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并使用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培训内容发生变化,请您及时与培训机构协商变更培训合同内容。
大家可前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下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亲爱的家长,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是提升孩子学习力的重要途径。请您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教育行政部门:
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8209182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3306169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2306058
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5192990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0813—6201271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0813—7214385
高新区社事局:0813—8129095、8101959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0813-8267718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0日
来 源: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编 辑:宗俊羽
编 审:方文俊 潘劲松
监 制:杨 敏
总监制:罗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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