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
倡仪书
广大农民群众、农资生产经营者、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
农业生产会产生农药、化肥、种子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并引起土壤、水体、大气质量下降,农产品安全风险加剧,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支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特向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及使用者发出如下倡仪:
一、提高认识,主动回收以下农业生产废弃物
(一)农作物种子包装废弃物;
(二)废旧农膜和化肥包装袋;
(三)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农药包装废弃物;
(四)畜禽养殖使用的兽药、饲料、生物制品等包装废弃物。
二、加大宣传,科学使用以下农业生产投入品
(一)使用新国标农膜。应当使用厚度大于1丝(0.01mm)的新国标农膜产品,鼓励和支持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
(二)减少化肥使用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
(三)减少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减少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
三、多方联动,全面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
(一)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置专用回收桶,采取押金制等有效措施,引导使用者及时交回农业投入品废弃物;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者应当及时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分类交回生产经营者;
(三)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定期归集到集中转运点,并制作回收台账保存两年以上。

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我们的责任!
让我们携手起来,共同努力,使家乡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周 睿
编审:杨 敏
监制:罗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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