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舒某某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车辆违章
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
舒某某递过来的驾驶证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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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系统查询
舒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信息不存在
且其驾驶资格显示为注销
民警随即对舒某某展开询问
经查证
舒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他使用的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
舒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了行政拘留十日
罚款4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
安全有序的交通
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伪造、编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朋友们切勿心存侥幸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富顺交警
编辑:何 梅
编审:杨 敏
监制:罗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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