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向小融咨询
富顺县的社会公共停车泊位
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执行的?

针对网友的问题
小融咨询了相关部门
赶紧跟着小融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执行的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是:
摩托车2元(超过4小时,每2小时加收0.5元);
小车3元(超过4小时,每2小时加收1元);
大型汽车4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
对于各类停车场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包括15分钟)的车辆,不会收取停车费用。
收费时间段为早上8时至晚上21时,其余时间段不收费。对于18时停放的车辆,按收费标准,预收截止收费时段的停车服务费。
看完记得
赶紧转发分享给你的小伙伴吧

来源: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何 梅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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