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发掘和培养有志于为村(社区)工作奉献的有用人才,促进村、社区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不断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注重从处事公道正派,热心农村工作,有较强带头致富和带动致富能力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学生等的优秀党员或群众中加大后备干部选拔力度,现结合安溪镇实际,公开遴选40名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遴选村(社区)后备干部40名(各村不少于5名,安溪社区不少于3名,毛桥社区不少于2名)。
二、选拔条件
(一)选拔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适应基层工作;
6.年龄45周岁以内(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明,高中(含职高、中职、中专等)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农民工可适当放宽学历);
8.遴选对象原则上为本镇居民:一是户籍在本镇的居民;二是户籍不在本镇,但截止目前在本镇居住或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公民;
9.有基层工作经历者、具有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身份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或受处理不满3年,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在居民中影响极坏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在影响期内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涉黑涉恶或煽动群众闹事,组织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的;
5.曾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判处刑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的;
8.长期离县外出,难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9.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选拔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拔公告、报名、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较少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安溪镇政府行政综合楼二楼党建办。联系人:彭彪,联系电话:15928323270。
3.报名所需资料:《安溪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对象报名表》《安溪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回避情况说明》、本人彩色一寸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违纪承诺书等。
(二)选拔方式
1.面试。报名者凭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自述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10至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
2.组织考察。根据面试考核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镇公开选拔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情况。
3.镇党委审定。根据面试、考察的综合情况,镇党委确定入选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为安溪镇村(社区)后备干部。
四、村(社区)后备干部的管理使用
(一)公开选拔的村(社区)后备干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由镇党委组织参加集中培训。
(二)选拔确定的村(社区)后备干部将作为动态补充村(社区)干部的人选。
(三)任村(社区)后备干部期间无工资待遇,若培养期间在村(社区)承担了工作任务的,作为顶岗锻炼享受村(社区)相应岗位工资和生活待遇60%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安溪镇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0813-7480321。
附件:1.安溪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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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溪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回避情况说明

3.无违法违纪情况承诺书

中共富顺县安溪镇委员会
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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