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效,经富顺县国有林场2020年06月15日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位于琵琶镇青山村的房地产(原四川省青山岭森林公园招待所)和位于兜山镇宝峰村的国有林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富顺县国有林场
二、招租方式:采取公开竞价出租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租国有资产经营权。
三、招租资产及招租底价:见招租资产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
四、竞租人具备的条件:竞租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资信,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房屋原租赁人参与竞租还需承诺竞标后3日内完清房屋租金。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09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富顺县国有林场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联系人:刘育林 联系电话:13568331015
(五)报名提交资料:竞租人在报名时向出租方提供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报名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房屋原租赁人还需提供竞标后3日内完清房屋租金承诺等资料,方视为有效报名。
(六)报名人数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人及3人以上
六、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10点
(二)竞价地点:富世街道釜江大道中段309号(政务服务大楼5楼交易中心)。
(三)竞价方式:采取一次性竞价,以最高竞价为中标价。
(四)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中标者须在房屋(林地)交付之日起15日内与富顺县国有林场签订租房(林地)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房(林地)保证金和房屋(林地)租金。
(二)本次招租房地产不得用于从事娱乐、餐饮、医疗、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等经营项目,不得用于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三)本次招租的国有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损毁林地、林木资源,不得进行采砂、采石等矿产开采,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并按照《森林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租的房地产多年处于闲置状态,年久失修,可能存在较大维修和装修资金投入,无法达到立即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拟竞租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址:琵琶镇青山村(四川省青山岭森林公园内)、兜山镇宝峰村十二组。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方作最终解释。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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