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屡禁不止,与下游市场的“猎奇”需求脱不开关系。有不少餐饮单位打着“沱江鱼”“江鲜”等招牌招揽顾客,助长了源头的非法捕捞。

9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发现,城区某餐饮店的菜单中有涉及“河鲜”“船丁子”“河鲤鱼”“河草鱼”等宣传字样,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收银台电脑上查获部分河鱼销售证据。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在9月至今销售了“河白鲢”“河花鲢”等。我局立即联系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店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现场未发现明显“野生鱼”。

针对该餐饮店以“河鲜”菜肴为噱头招揽顾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局将对该餐饮店的进货凭证,使用的食材进行追踪溯源,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中。

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靶向精准率,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鲜等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通讯员:李 洁
编辑:胡 婕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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