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 告
尊敬的非居民用气户:
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6日作出决定,对于与非居民用气户(也称:商业用气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不再执行有关预交气费款的条款,气费按月抄表结算,按付费账单金额交纳,并从该日起进行非居民用气户按合同约定向我公司支付的预交气费款(含风险抵押金、预收保证金)的全面清退工作。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张贴、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等多种途径通知非居民用气户办理其预交气费款清退,截止2020年7月13日,清退工作正常进行,但尚有非居民用气户未前来我公司办理清退手续及领取应退还款项。现特发布本公告,请尚未办理清退手续的非居民用气户,及时携带预交气费款(含风险抵押金、预收保证金)收据原件或能够证明预交气费款事实的凭据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二楼财务部办理清退及领款手续,也诚请各非居民用气户互相转告。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将确保每一位非居民用气户所预交的气费款项得到返还、权益得到保障。
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北路121号,联系电话:7108506。
2020年7月13日
来源: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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