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和禁毒社会化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禁毒工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计划招聘社区禁毒工作员3名(其中古佛镇、李桥镇、福善镇各1名,限男性),主要协助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相关禁毒工作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社区禁毒工作员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禁毒工作,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四)富顺县户籍,居住地原则上在古佛镇、李桥镇、福善镇当地,年龄18-45周岁(1975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吸毒行为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曾经在富顺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纹身者
8.凡有先天性发育不良或近两年内功能性器官进行过手术者
9.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乡镇报名的方式进行,对报名者进行身高测量和肢体目测。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在古佛镇、李桥镇、福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报名
3.报名手续: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的复印件(A4纸)各1份,白底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各乡镇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选合格后向县禁毒办推荐3名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富顺县公安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2017年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为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含吸毒史审查)、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
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1.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富顺公安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汇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富顺县禁毒办工作,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退回派遣公司。
2.待遇。执行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绩效考核。
四、其他
本公告由富顺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富顺县公安局0813-4703712
监督电话:富顺县委政法委0813-7207755,富顺县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13-4703797
2020年7月9日
附件:1.富顺县公开招聘社区禁毒工作员岗位表

2.富顺县公开招聘社区禁毒工作员报名表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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