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经过前期试运行,公安交警部门将于2020年6月24日00:00启用11处固定交通视频监控设备(飞龙镇4处、代寺镇6处、东街1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11处固定交通视频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二,对于固定交通视频监控设备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采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6日
来源:富顺县公安交警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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