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却总有些人不走寻常路
小编问问小伙伴们
电视剧里看过狸猫换太子
在现实生活中,假烟换真烟
你遇到过吗

把烟调包好
“魔术”般的手法
真是堪比武侠片里的“无影手”
让人难以置信!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耍“小聪明”的他
这次“栽”了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隔空”开庭审理该起盗窃罪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伍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监控视频】
谎称买烟,借机掉包
“我们骑摩托车看见有烟酒店后停车,之后我进店假装买东西,问老板有哪些烟后回车上拿假烟藏在身上,再回店里让老板拿两条烟给我。老板把烟放在柜台上后,我借口要买其他东西叫老板拿,趁他不注意将假烟与真烟调换。之后跟老板说等会再来拿烟,借机把真烟偷走。”伍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被告人伍某因无钱归还夏某欠债,遂提出以“假烟换真烟”的方式赚钱来偿还债务,夏某同意此种还钱方式。2019年7月底,两人骑摩托车从广汉出发往自贡方向骑行。伍某将纸板裁制好放进烟壳里,再用不粘胶粘好,用上述“假烟换真烟”的盗窃方式先后在成都、内江、自贡、富顺、宜宾等地,共同盗窃九起,涉案金额共计5971.58元。夏某分账1500元,剩余款项用于两人消费。伍某、夏某于2019年8月13日被抓捕归案。
据了解,伍某曾于201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夏某曾于201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共同犯罪,累犯从重
富顺法院认为,被告人伍某、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伍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夏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伍某、夏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伍某、夏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以上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假烟换真烟,这次换来了“手铐”
以为自己的“调包计”天衣无缝
没想到最终落入法网
小编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
提高警惕
遇到类似情况务必多留个心眼
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林宏 刘洪洲
编辑:宋美茜 陈文豪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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