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有效应对“五一”期间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餐饮等生活服务类场所要严格落实卫生整治、消毒、通风、检测体温、检查防疫健康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人员分流、体温检测等,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合理安排假期出行。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在“五一”期间,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公共场所,不组织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会聚餐活动,尽量不离开本市,不跨省旅游出行, 坚决避免出国(境)或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区域。学校师生要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三、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五一”期间确需到市外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单位和村(社区)登记报备、返回后1小时内报告,并参照新到(返)人员相关规定纳入村(社区)管理,对需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人员,相关费用自理。国(境)外和省外到(返)我县的其他人员必须提前3天和抵县后1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申报登记。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广大市民在“五一”期间要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就地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开展诊疗和调查。
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27日18时00分
来源: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
下载“富顺眼”移动客户端,更多资讯一手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