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2020-04-03 20:33:14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警报鸣放时间从10:00至10:03,连续鸣放3分钟。按照国务院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宣传推送。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将有关要求告知每一位干部职工。县委宣传部要将本通知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富顺眼APP等进行宣传推送,确保家喻户晓。

    二、认真组织哀悼活动。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降半旗工作,县教体局负责落实全县学校降半旗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应当升国旗场所降半旗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汽车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工作,各镇乡(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哀悼期间全县公共娱乐活动一律停止。

    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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