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
通 告
为有效防范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国(境)外到(返)富顺人员有关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国(境)外拟到(返)富顺人员,须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社区)主动如实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航班、车次、其他交通方式、活动轨迹等信息。
二、所有国(境)外拟到(返)富顺人员入境后,须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站点做好入境健康登记,须服从安排,统一接送、费用自理,严禁私自返回富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送。
三、所有国(境)外到(返)富顺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检测、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接受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情况复杂且风险等级高的视情形隔离14—28天),相关费用自理。
四、各镇乡(街道)要以村(社区)为网格,加强国(境)外拟到(返)富顺人员摸排,“一对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要严格履行国(境)外到(返)富顺人员报告义务。
五、广大市民要做好出行计划安排,近期尽量不要出国(境)公务或旅游。凡国(境)外近期拟到(返)富顺的,家属、亲友应及时转告本通告内容,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长途旅行具有很大危险性,不流动是最大的安全,非特殊必要暂不返回。
六、凡国(境)外到(返)富顺人员不按规定报告、拒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虚报等恶意返回,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疫情防控措施对中外人员一视同仁。
七、广大群众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国(境)外到(返)富顺人员,请及时拨打线索提供热线:15182639994、15182646884、15182615804,查实1例对第一举报人奖励1000元。
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16日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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