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保护野生动物——富顺村民救助野生动物获奖励
2020-02-24 15:45:41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我经常在《动物世界》里看到野生动物,救助野生动物,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没想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我颁发荣誉证书还进行了奖励,我感到非常开心。”2月21日,我县狮市镇花市村7组村民黄梦龙高兴地说。

    原来,2月20日,黄梦龙在老家狮市镇花市村7组(小地名:烂塘房)竹林里发现并救助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自贡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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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现场查看,该野生动物精神状态良好,右眼失明(白内障),后左腿受伤。据自贡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负责人赵南星介绍,该野生动物学名叫豹猫,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动物分类中属于哺乳纲,食肉目猫科,目前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易危物种。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做好野生动物管控,自贡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该野生动物带回救助中心进行救治,并密切监测动态,待体质恢复后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放生。

    为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之规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应给予奖励。2月21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黄梦龙300元现金奖励,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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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狠抓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做好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情监测。共张贴告示600余份;张贴《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1000余份;张贴《关于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监测工作的告知书》4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60余份;救助野生动物2只;查获捕鸟网8张;收缴仓鼠5只;查获非法运输的大雁4只,收缴非法交易的青蛙等野生动物272斤并做无害化处理。通过广泛宣传和管控,我县所有养殖场所均已实行封控隔离到位,野生动物交易、转运、贩卖现象得到根本遏制,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显著提高,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自贡网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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