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星人是地球人的好朋友
只要一提到汪星人
十个有九个人
都会按捺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
不自觉地想要亲近它们

狗狗是很可爱
但是呢
遛狗不拴绳、狗粪不清理
狗吠频扰人
也着实让人难忍
这种行为也是非常的不可爱了

据 网 友 报 料
近日
富顺白杨湾路口就有市民遛狗不牵绳
狗狗的粪便也不清理
随意留在路边
一起和小编来看看


遛狗不牵狗绳
不过呢
该网友说,她这是“运气好”
躲过了一劫
因为从明天(1月1日)开始
要是再这样子遛狗,就要被罚款了

路边狗狗粪便
小伙伴们
没错
它真的来了
而且就是明天开始正式施行了
详情点击请戳↓↓
(不文明条例链接)
而其中关于不文明遛狗的条例
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一起看过来↓↓
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一)对饲养的犬只不进行强制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牵引绳的,乘坐电梯、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犬只未戴嘴套或者未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怀抱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携带犬只出户未清除粪便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
除了不文明遛狗会受到处罚
其他这些行为也将受到法律责任
看看有你“犯”过没!

(一)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的,处三十元罚款;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二)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五十元罚款;
(三)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五十元罚款;
(四)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的,处三十元罚款;闯红灯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三十五条 在道路上的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机动车超过三十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驶离;经三十日后仍不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对其所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作为富顺人
我们每个人
在外的一举一动
都体现出个人素质
也代表了一座城市的形象
处罚是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量
但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个人的自我约束
从你,从我
从我们大家做起
让文明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来源:自贡网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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