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和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
温馨提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起交由税务机关征收。为了保证缴费人的权益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保持原缴费渠道不变
1.新增缴费人员按现有渠道到社区、乡镇等办理参保手续,待税务机关接收参保信息成功后,即可通过银行以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2.已参保人员需要续缴的,直接通过银行以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3.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等服务渠道不变。
二、税务提供的缴费渠道
(一)社区、村(组)、学校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到所属社区、村(组)委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二)银行代扣
银行代扣的三个条件:批扣协议、批扣档次(金额)、足额存款。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方式(原人社、医保部门签订的同名协议继续有效)实现社保费代扣业务。委托扣款协议的签订可通过合作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柜面)、税务非接触式缴费(虚拟户、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贡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目前本地区受理该业务的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和自贡银行8家商业银行。
批扣档次(金额)可交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社保费客户端“虚拟户”方式或各税务分局进行设置或变更。
社保费代扣时间前,缴费人须保证扣款账户内存有足够支付当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存款余额。
(三)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直接到税务机关目前委托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和自贡银行8家商业银行的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网银、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四)税务非接触式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贡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
三、服务电话
富顺医保—5153008
富顺人社—7200477
富顺税务—7210386,7118233
国家税务总局富顺县税务局
2019年11月18日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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