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交警大队处理了两起违法案件,却发现肇事车辆不仅是同一机动车,先后违法者还是一对夫妻。先是妻子邹某发生交通事故驾车逃逸,没隔几天丈夫张某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目前,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张某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15日晚,邹某驾驶川CP****0小型轿车从时代广场沿富州大道往谷草山小区方向行驶。23时10分,当车行驶至富州大道西段富丽酒店灯控路口时,遇到行人范某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却并未停车让行,使汽车前部与行人范某相撞,造成行人范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但事故发生后邹某驾驶川CP****0小型轿车逃离现场,于9月20日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

邹某被处罚不久,10月6日凌晨,邹某丈夫张某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当天凌晨,张某驾驶川CP****0小型轿车从富顺县境内金山方向沿富州大道往翰林府邸方向行驶,2时45分左右当车行至富顺县境内富州大道中段工商银行门前路段处,该车右侧车身与停靠在公路上的川CC***1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四川司法联立中心鉴定,张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253mg /100mI,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邹某因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自贡网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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