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落实电动车经营者主体责任。近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县低速电动车标准宣贯暨销售行业行政约谈会,县道路交通委员会,县车管所,各镇乡、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以及县域120余家电动车经营户业主参加会议。

会上,县车辆管理机构负责人宣贯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通报了兜山“10.3”道路交通事故案情,解读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登记管理相关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对低速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并签订了约谈记录,要求各业主不得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篡改车辆、严禁非法拆装、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车辆。

县道路交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要求,监管部门把好销售监管关、登记使用关;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妥善解决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车的问题;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落实社会共治机制;加强宣传和引导,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记者:李 旭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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