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
2019-10-12 17:48:32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注意啦!

    注意啦!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

    b8454643f5a44ec1bd496c90a4578899.jpg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人数2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矫正视力达到5.0,限男性。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富顺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详细地址:富顺县釜江大道东段540号附37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楼七楼,联系电话:7203692 。

    (三)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其他和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1寸、2寸彩色照片各2张。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领导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2019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在报名处领取。

    四、考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待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由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富顺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最后一个聘用名额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招用。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政审、公示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体检

    面试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则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六、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确定进入政审的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社区开具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然后由用人单位核查,核查通过后的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或政审材料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准考证号、姓名、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被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管理

    确定聘用人员由富顺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满由监察大队对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正式合同。

    九、待遇

    (一)采用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基本工资目前为全市统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随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调整;工龄工资逐年递增(每年增加100元),增长上限为5年。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受聘者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从月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假期待遇。

    (四)受聘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报名咨询电话:0813-7203692

    举报监督电话:0813-7200331

    附件: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11日

    3d1a05a115934fe09fa18b590564972c.png  

    小伙伴们还在等什么

    赶紧行动起来吧

    期待有你的加入!

    更期待与你并肩作战!

    Welcome



    来源: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3e8c9c4e5f294a3690e28fa48fe0ca7a.jpg

    159dee4aa3e74541bbd8887c92089bb0.jpg


    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

    下载“富顺眼”移动客户端,更多资讯一手掌握

    cc411125182b4f44b7246bd06623dc56.png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富顺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