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17年,富顺县被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经过2017和2018年连续开展两年的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9年将迎来省级第三方评估、专家组验收和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评价考核。为推动我县城乡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参与,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确保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现将相关事宜致信大家,望全县人民自觉遵守,携手共建绿色、健康、安全、理性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消费环境:
一、食品安全事关你我。示范县创建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愿望,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不论你身处那里,从事何种职业,都是食品安全环境的直接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二、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环境,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操作规范,自觉杜绝禁止投入品使用和非法添加。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从业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经营过程中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和维权意识,在购买食品或餐饮消费时要注意查阅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有效证件,并索要购物消费票据。
五、确保农村群宴安全。农村群众在家或者在流动厨房自办宴席聚餐时,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提前向村社食品安全协管员申请备案,同时监督经办人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合格食材。
六、消费维权及时举报。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发现制假售假行为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直接向当地食品安全办公室举报。
七、贯彻执行“四个最严”。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打击力度,及时兑现群众举报奖励。坚决做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体系更加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富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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