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赡养起纠纷 富顺法官入户调解续亲情
2019-05-15 15:35:26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为人子女者,应尊老爱老;为人父母者 ,要护幼爱幼。近日,我县人民法院代寺人民法庭法官温情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解开了洪某与两个儿子之间的心结,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法官入户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到老人住处进行走访。原告洪某因患疾病,手脚肿胀,无法下床行走,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急需儿子的照顾和经济供养。走访中,法官了解到洪某与长子刘某甲矛盾尖锐,与长子媳妇关系不睦,长子育有三个子女,洪某及两个儿子均属于建档贫困户,而两兄弟早年因父母分家不公也产生了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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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些情况,承办法官深感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老人需要子女赡养的迫切性,也深知硬性判决只会让亲情割裂,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若以温情调解方式或可化解纠纷续写亲情。

    “背对背”调解

    首先主动到长子刘某甲家中给其做工作,给其讲述孝敬老人既是传统美德,又是法定义务,自己也有多个子女,应当以身作则,给子女做好榜样;再同次子刘某乙通过约到法庭面谈、电话谈心的方式多次给其做工作,告知即便兄弟之间有矛盾也不应影响作为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否则不仅要承受道德的谴责,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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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法官再次到洪某家中告知其两个儿子的现状,长子现育有三子女,且长子媳妇身患残疾,家庭还未脱贫,而次子至今未婚,作为母亲也应该换位思考,相应的理解两个儿子的经济状况,要求每人每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是否过高。

    最终,经过法官循循善诱的开导和温情感化,原告洪某降低了赡养费标准,两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原、被告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一家人在法官的调解下重修旧好,冰释前嫌。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宋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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