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
为防暑、防晒、防雨
"撑"着各式各样
遮阳伞的电动车、摩托车穿梭在大街小巷
殊不知
安装上遮阳伞后
电动车、摩托车可能就秒变夺命车
因为遮阳伞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
富顺交警开展电瓶车加装伞具整治行动,
共计拆除伞具100余把。
交警蜀黍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伞
这样做可是为了你的行车安全考虑
不信,你看!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七十一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一般情况下,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都违反了这个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让我们携起手来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自觉自行拆除遮阳伞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富顺交警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何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