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1+N”清单管理机制。针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发《富顺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手册》总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落实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建立工业企业、规模养殖场、非煤矿山、汽车维修、医疗机构、危险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等“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快速处理。
2.坚持高位推动促问题整改。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中心工作,召开8次常委会和常务研究环保督察整改、釜溪河流域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县领导现场调研督导生态环保工作87次,有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富顺落地落实。
3.统筹联动形成整改合力。充分发挥县环委办牵头抓总作用,通过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严格考评等方式,召开相关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9次,开展现场督促指导120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25次,推动形成环保问题整改齐抓共管的合力。
发布:富顺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