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2021年清明假日期间道路车辆限行的通告
2021-04-02 16:24:39 赤水交警
  • 赤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

    2021年清明假日期间道路车辆限行的

    通 告
    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和旅游服务工作,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相关道路和车辆进行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货车、工程车、竹原料运输车等大型车辆

    二、限行路段

    习赤路、枫香路、金竹路、切牌路、孔城路、官葫路天岛湖至葫市段、回两路及其余景区道路。

    三、限行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5日7:00至19:00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竹原料运输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工地运输车原则上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理,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由高速交警中队负责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请广大司乘人员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1年4月1日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下载“丹青赤水”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