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赤水市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明确了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工作原则、目标、组织、方式,并详细规定了7个方面17项具体协作事项,实现“一条赤水河、协作共保护”。
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赤水河流域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合力保护辖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为辖区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