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赤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在该院一审宣判。赤水市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基层干部及被告人家属,通过视频方式旁听案件宣判。
据了解,该案宣判过程达三个小时,涉案人员达39人。其中:被告人刘其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参加旁听的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表示,该案的依法审理宣判,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全市政法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是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有力打击和强烈震慑,彰显了法律威严,为维护赤水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构建平安赤水、法治赤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市党代表顾继军表示,此次案件的庭审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深感赤水市委、市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 市人大代表张光德说:“今天旁听了案子的审理,我感受到案子审理事实清楚,程序严谨,彰显了法治的力量,很好的实现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的效果。”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葛云锋说:“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成效的体现,也回应了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作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少年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