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有序恢复市殡葬工作中心治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 年4月30日8:00起
(一)殡葬工作中心每日开设3间吊唁厅,用于疫情防控期间骨灰寄存者治丧(其余吊唁厅用于常规治丧)。在殡葬工作中心办理丧事活动坚持从简操办,须48小时内(常规治丧72小时内)治丧完毕,不得延长治丧时间。
(二)殡葬工作中心餐厅实行错时隔桌分餐制,餐厅必须确保就餐人员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用餐。
(三)进出殡葬工作中心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扫贵州健康码、保持距离排队测量体温,经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中心内。
(四)殡葬工作中心须每日消毒,重点对吊唁厅、餐厅、厨房、火化车间等区域进行多次消毒。
(五)殡葬工作中心安排专人根据骨灰寄存时间先后顺序与家属联系,依次有序确定治丧时间。若丧家不选择中心安排的依次治丧时间,则延后另行按序确定治丧时间,同时丧家需自行承担骨灰寄存费用。
(六)所有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在大停车场内,人员从停车场步梯进入殡葬中心。对外来车辆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小停车场的,随车人员在入口处下车后从步梯进入,车辆只能由驾驶员一人驾驶进入。
(七)因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阶段,在殡葬工作中心治丧只限近亲属参与,每起治丧原则上车辆不得超过10辆、人员不得超过50人,治丧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提倡厚养薄葬,崇尚敬老养老,倡导文明、低碳、环保、节约的社会新风尚。
(九)对违反本通告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水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