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身份”骗取53万余元,获刑6年!
2020-04-03 14:33:27
  • 近日

    赤水法院审结一起
    利用自己帮助别人质押车辆价格评估的身份
    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
    何某利用自己帮助他人
    负责质押车辆价格评估的身份
    先后编造13人需要质押车辆信息
    多次骗取“质押权人”53.5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质押车辆信息
    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3.53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构成诈骗罪
    应追究刑事责任,结合自首情节
    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1万元
    并责令其退赔35.53万元(已退18万元)
    (本文涉及金额均为人民币计价)

    (来源:赤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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