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配置、规范使用医疗资源,发挥口罩防护作用,缓解口罩紧缺现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和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9日下发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规范节约使用口罩的通知,就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规范节约使用口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佩戴口罩上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坚持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上岗,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为干部职工提供保障。上班期间在个人独立办公室独立开展工作时可不佩戴口罩。要尽量减少会议等集中活动,若确需开会的,参会人员必须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干部职工室外工作要佩戴普通医用口罩。要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干部职工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进行隔离或就医。 二、坚持节约规范使用口罩。 除疾控中心、医院等医疗单位直接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和在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等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一律只能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单位一律不允许为干部职工提供N95等医用防护口罩,单位和干部职工有N95医用防护口罩的,由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征用,坚决避免挤占浪费紧缺优质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救治单位需要。要大力推广和引导干部职工使用大众口罩巾,通过更换口罩巾延长口罩使用时间,缓解我省口罩紧缺现状。 三、坚持科学处置废弃口罩。 各单位要在指定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干部职工口罩使用后不能随意丢弃,必须及时投放专用收集桶,由专业人士集中收集处理,坚决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保护人民健康。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效保障。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群众规范节约使用口罩,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