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义市人民政府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27 日 0 时起,实行以下社会管控措施。
一、关闭部分场所、停止有关活动
全面关闭市中心城区、县城、乡镇集市的活禽交易市场, 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
歌舞厅、影剧院、棋牌麻将室、网吧、洗浴洗脚城等场所全面停止营业;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体育馆、文化馆、社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 的服务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关闭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所有旅行社暂停一切组团活动。
一律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原安排和拟安排的集会、庙会、 灯会、庆典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暂时停止乡镇赶集。
全市各类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停止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禁止各餐饮经营单位承接酒席宴会。婚事延期;丧事从简并报村(居)委会备案。
各客运公司暂时取消省际班车、班船。
二、进行强制卫生检疫
对有发热(体温≥37.3℃)且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 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同时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 居住史,或者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 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或者与新增 疫区确诊病例有关联的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按规范进行卫生检疫。
对拒不配合的,可依法强制进行卫生检疫。
三、对相关场所、设备实行强制消毒和严格管理
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强制消毒和严格管理,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
严格实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
湖北等重点疫区来遵车辆一律在入遵路口实行消毒处理。
四、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对于短缺的医疗、防控应急物资装备和居民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全力组织货源采购,鼓励本地企业生产保供。必要时,市级、县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有权调集,各单位必须配合。
必要时可依法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打击处理。
五、开展群防群控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医务人员,车站、机场、港口、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卡口检疫检测工作人员,从事交通、快递、餐饮和银行、电信柜台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级别防护措施。
暂停湖北等重点疫区来遵人员住宿预订,对已预订客房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
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通过公众媒体,开展群众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减少走亲访友频次,尽量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
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组织市民开展群防群控。
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对疑似症状人员立即按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鼓 励 市 民 群 众 提 供 疫 区 来 遵 人 员 线 索 ( 电 话 :0851-27613060)。
本通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