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组织对我们脱贫攻坚工作的肯定,是赤水法院和全体党员干警的荣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把来之不易的荣誉转化为奋勇前进的动力,以党建扶贫为统领,深入推进支部党建联建,结对帮扶,法治扶贫等工作,苦干实干、担当作为、践行使命,为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在获得省委表彰以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龚维说。
7月1日,中共贵州省委下发《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村第一书记和先进党组织的决定》。其中,赤水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被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在结对帮扶天台镇金坪山村期间,市法院累计为金坪山村投入帮扶资金100多万元,用于村组道路建设、节日走访慰问、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物资、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等。
66名党员干警“一对一”结对帮扶66户贫困户,党员干警平均每人自费为贫困户解决生活生产等各类物资达1300余元,最多的达9000余元,合计约9万余元。帮助改村帮助解决医疗、就业、产业、住房环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全面完成人居环境改善、扶贫政策宣传等工作任务,金坪山村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6.7%下降到2017年的1.02%,实现贫困村出列。
2018年7月,金坪山村集体经济经果林项目近4000斤藤梨成熟,因缺乏销售渠道导致滞销。得知这一情况后,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金坪山村对藤梨进行采摘并打包销售,为金坪山村解决了销售问题。
龚维所帮扶的贫困户聂志群患有肝内胆管结石和肝硬化腹水晚期,丈夫又因病去世,年幼的女儿还在读小学。龚维了解情况之后,积极与医院协调为其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多方争取困难救助金7000余元,缓解了她的燃眉之急,积极协调为其解决旧房改造、安全饮水、女儿学习等问题,为这个困难家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
秉承“法律效果是基础、政治效果是方向、社会效果是导向”工作理念,市法院始终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赤水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党员示范服务岗”,在全市设立镇(乡)级法庭服务点11个、村(社区)级诉讼服务联络员108人。设置“诉讼文书中转箱”,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病房法庭”“夜间法庭”等党员志愿者活动。
2016年,第三人民法庭党支部的法官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得知当事人生病在合江县人民医院住院出行不便,于是将庭审搬进病房,在医院开展巡回审判,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除此之外,市法院还加大对贫弱群体的诉讼费减、免、缓力度,2016年以来,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70.56万元。
在脱贫攻坚走访期间,法院工作人员把农村常见的彩礼、赡养、离婚等典型案例编制成册,开展“入户宣传”“赶集宣传”“院坝会”等送法下乡活动。采取在田间地头就地审理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针对部分贫困群众热衷用信访方式表达诉求和意见这一现象,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有效结合起来,一方面利用脱贫攻坚契机,加强对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另一方面对调解达成的事项,及时进行司法确认,防止重访、缠访发生。
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孙晓升觉得,作为中国减贫之一的贵州篇章的见证者、实践者,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 他说,在脱贫攻坚中深切感受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句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这份荣誉化为肩上的责任,苦干实干加油干,在决胜脱贫攻坚战中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