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实、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省内外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28名)
1.赤水一中高中教师3名(生物、数学、物理各1名);
2.赤水三中高中教师15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历史2名,地理2名,政治1名);
3.赤水市文华小学小学教师10名(语文6名,数学4名)。
赤水一中、赤水三中相同学科岗位选调合并进行,进入录用对象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各公开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多于岗位设置数1名及以上即可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风良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五年以上教龄(即2014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以正式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时间为准,特岗教师含三年服务期)。赤水八中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不受教龄限制。
4.高中学段应具备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小学学段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7.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肯干,认真负责,表现优秀。
8.2016—2018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近3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人员。
2.未经当地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
3.有其他不能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方式、内容及分值
(一)选调方式
选调实行面试考评记分的办法,总分为100分,按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面试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不作为选调对象。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现场说课的形式,时间不超过20分钟(确切要求届时以面试说明为准),临时从相应学段学科中选1课时知识作为说课内容。
六、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依序进行。
(一)发布方案
由市教育局将选调公告通过“赤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ishui.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2日
报名地点:赤水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教育局四楼)
咨询电话:0851—22821487(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层次中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可兼报。
3.报名材料:
(1)填写打印《赤水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需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16-2018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外县市由县教育局出具或提供年度考核表,本市内教师不提供,由市教育局人事股依档案审核。)1份。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 7 月13日下午5:00以前;地点:赤水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赤水市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个人信息,对照本选调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 7 月14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赤水市第一小学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察
由拟选调人员出具本单位(学校)的政审说明材料进行考察,发现有不合格的,按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定选调人员后,将相关信息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经面试、考察合格,按国家相应政策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七、纪律监督及要求
(一)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纳入教师个人诚信记录。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市纪委:0851-22824695,教育局人教股:0851-22821487,教育局党建办:0851-22826360。
八、未尽事宜由赤水市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