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结果。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生态环境部等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开展了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围绕“生态兴则文明兴”主题,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方面评选出中华环境奖5名、中华环境优秀奖18名。
第十届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表彰和奖励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事迹突出、具有时代感和代表性的新时代环保典范,依据《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以“生态兴则文明兴”为评选主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各有关部委、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推荐基础上,经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审查批准,评选出第十届中华环境奖5名,中华环境优秀奖18名,现予公布。
一、第十届中华环境奖:
城镇环境类:贵州省赤水市
环境管理类: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企业环保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保护类:董永平(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副处长)
环保宣教类:安吉县妇女联合会
二、第十届中华环境优秀奖(排名不分先后)
城镇环境类:
山西省右玉县
安徽省淮北市
浙江省浦江县
环境管理类: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畜禽废弃物利用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办公室)
张阿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六处副处长)
陈维(浦东海事局危防中心主任)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企业环保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生态保护类:
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傅伯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环保宣教类:
杜希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赵向阳(平凉市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王亚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主编)
新华社甘肃分社
以上获奖者分别获奖杯和证书,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生态环境部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8〕26号)要求,以上获奖者中个人获奖者发放奖金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集体获奖者将不再发放奖金。